乌鲁木齐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诉讼
合同违约
合同效力
合同终止
合同范本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效力
律师文集
合同诉讼
合同违约
合同效力
合同终止
合同范本
合同担保
合同保全
合同义务
合同法规
合同知识
合同纠纷
合同常识
合同新闻
文章显示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
发布时间:
2018年5月23日
乌鲁木齐合同纠纷律师
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通过撤销权的行使,将已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
合同效力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生效日 无效合同特征
2.如何区分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及其效力
3.判断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签了未付定金的合同生效吗
4.无效合同成立吗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5.合同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以《合同法》第52条第2项为中心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乌鲁木齐合同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7699665134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