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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及其效力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7日 铜梁合同纠纷律师  Tags: 如何区分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及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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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

  合同无效其实就是指合同因为缺乏一定的生效条件,从而导致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那么关于合同无效和合同不成立是很多人容易弄混淆的。关于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下面,就由为大家整理出在实践中,合同无效和合同不成立之间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我国原《经济合同法》第6条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原《经济合同法》的该条规定没有严格区分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问题。但经济合同成立与生效具有本质的不同,合同成立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一种事实状态。


  合同无效取决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和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


  合同一旦被宣告不成立,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制度,赔偿另一方遭受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合同成立只产生民事问题,而不产生其他的法律。而对于无效合同来说,不仅要产生缔约过失、返还不当得利等民事,而且将可能产生引起行政,甚至刑事。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避免将一些已经成立的但不具备生效要件的合同,都作为无效合同对待;对于许多仅仅是某些条款不具备或不明确的合同,通过解释的方法或根据法律的补缺性规定努力促使合同成立,达到鼓励交易,减少财产损失和浪费的目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及其效力

  我觉得世界上这么多的知识,无数的书本,不是任何一个人都是天才,现在又有多人能够真的做到是全才呢我觉得是没有的,术业有专攻,所以,没有学习过法律的,不懂法律也是无可厚非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及其效力。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及其效力

  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效力待定合同未设一般规定,但依民法理论及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三种:


  1、 无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民事行为。


  3、 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


  二、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三、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不是;效力待定;合同,而应区别相对人是否善意而认定为有效或无效合同。


  此类合同因善意取得制度的支持而有效,因不支持而无效。


  此类;效力待定;因无存在之依托而不存在。


  此类;效力待定;因无称谓对象而不存在。


  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议订立的合同,不应为;效力待定;,而应根据相对人是否善意而决定合同有效、无效。


  表现代理制度确定了此种合同有效与否的标准。


  此类;效力待定;合同应确定地有效或无效。


  此类;效力待定;,也无存在的依托。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或非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同样不能认为是;效力待定;合同。其要么有效要么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无民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除非双方的行为都与各自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外,其余的都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或可撤消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间的合同应做区别。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及其效力的相关内容。我想每个人都能看懂上面的一些文字的,只要不是文盲。网络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学习的途径,已经成为了我们不能忽视的存在,我们很难脱离网络的便利而找到更好的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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