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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有权追究借款人违约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8年2月8日 铜梁合同纠纷律师  
  问:贷款方有权追究借款人违约的情形
  答:(一)借款人采用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押权的,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三)不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四)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的房屋或有价证券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方利益的;
  (七)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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