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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利用违约把我们赶走,我们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铜梁合同纠纷律师  
  网友提问:
  律师您好,我们是一群自主创业的年轻人。现在是黄浦区一家数码广场的商户,原合同是签在2楼,但是商场从今年2月份开张以来就一直没有招满,所以商场就在一楼给我们安排了个位置,暂时让我们这些商户开始做生意。3,4月份的时候我们也曾关于商场的规划咨询过有关负责人,当时给我们的回答是目前没有商场没有招满就不算免租期,只适当收取管理费,等什么时候开始算房租会发通知到每家商户,所以我们也就没多想,后来的一个月沃恩也暗示缴纳了管理费。直到今年6月18号,我们突然接到了商场发来的催款通知书,让我们在3天之内付清所有欠款,不然算作违约处理(房租是从合同日期开始算)。当时我们第一时间就去找商场的老板,结果给到得答复出差去了,不在上海,我们也曾多次发信息和打电话给老板,但是石沉大海一点回音也没有。6月24日终于等到她回来了,我们找他想了解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她给我们的答复是,我们已经违约,要么就自动离开不追究违约责任,要么就法庭见。现在弄的我们搓手不及。我们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帮我们!!谢谢!!
  律师回答:您好,如果商场已你们迟延支付租金为由要求你们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你们可以以更改租赁地点为抗辩理由,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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