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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农业示范区合同背后:被指虚报造地面积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4日 铜梁合同纠纷律师  

70岁的孙世昌缓缓走在两块土地间的道路上,路旁立着的电线杆上贴满了 清参池 广告。这两块各有近百亩的土地目前养着海参,但2010年秋天之前,它们还是稻田。孙世昌是稻田的承包人。

这只是我原来4000亩稻田的一部分。 孙世昌指着海参圈说,这里曾位于农业部水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但如今万亩稻田难觅踪影。

孙世昌是与大连市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光农业 )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不久前,他向有关部门举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庚久骗取国家巨额补贴。

孙在举报信中称,李庚久2002年前后将7000余亩盐地改造为水稻田,却将面积虚报为上万亩,获取造地补贴6000多万元。孙世昌说,李庚久 伪造 了他与其他承包户的合同,并以此套取了大量国家种粮补贴。

不过,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 农发局 )、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他们核实,举报所言的情况并不存在。

被指虚报造地面积

孙世昌家住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曾在2005年被上级评为 种粮大户 。

他所举报的阳光农业,位于与东港市相邻的大连庄河市。工商注册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庄河市鞍子山乡五块石村,法定代表人为李庚久,拥有土地面积为13平方公里(约2万亩),资产1.2亿元。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1998年起,时为庄河市国有黑山盐场党委书记兼厂长的李庚久将买下的两万亩盐池对外承包给4家种粮户用于改造粮田,2002年起,盐池陆续被改造为盐地水稻田。

孙世昌对此次造地仍有印象。他回忆,造地主要由李庚久组织操办,自己曾派一辆拖拉机支援。2003年底,孙世昌与李庚久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了其中的4000亩地。

在孙世昌看来,那次造地,李庚久仅是对土地进行 初步改造 。因为2005年耕种时,他自己又进行了进一步改造。

由于种种原因,合同在2010年5月提前解除。按照解除合同时的约定,李庚久应赔偿孙世昌600万元,但目前还有200万元未到账。

几经辗转,孙世昌开始了举报之路,当年的造地面积成为举报内容之一。 李庚久的一亩地改造费花了320块钱,改了不超过7200亩地。 孙世昌称,李庚久彼时虚报亩数为一万亩,骗取国家6000万元以上的造地补贴。

上述内容被发布在互联网上,引起了网友关注。

对于这笔账,李庚久并不认同。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从2002年起开始把盐场改造成可耕作的土地,面积共计13000亩,总造价为7000万元。

当时,国家给的造地补贴是每平方米10元。 李庚久说,换算之后,造地补贴为每亩6000元,自己共获得7800万元的农用地改造补贴款。

这一数据得到了官方证实。1月15日,庄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郭宏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阳光农场改地造田的统计数据,数据显示,阳光农业从2002年至2005年改造粮田总计约13000亩。

其中,2002年4月至11月,阳光农业新增耕地为195.2公顷;2003年4月至7月,新增耕地212.4公顷;2003年10月至2004年4月,新增耕地393.1公顷;2005年,新增耕地69.6公顷。

郭宏称,土地改造资金补贴由大连市国土资源局在2002年至2004年间下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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