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新闻
律师文集
文章显示

杭州:买房签协议苦等八年 房产公司却“反悔”

发布时间:2015年4月3日 铜梁合同纠纷律师  
“8年前,我还没嫁给他。”儿媳说。

  “8年来我时不时地去工地看房子有没有新进展。”婆婆说。

  “如今,我们一家五口还住在50多平米的房子里。”儿子说。

  8年前,老赵夫妻俩攒了一辈子的钱,为儿子买了一套婚房。钱交了,房子交付却有质量问题,房产公司承诺换一套。可这一等就是8年,更要命的是,8年后,房产公司却说房子不卖了。

  8年前东拼西凑买房

  “买房子的那会我们刚退休,从50岁到了60岁还没拿到房子。”老赵妻子说,夫妻俩都是普通工薪阶层,省吃俭用了一辈子,就想着什么时候能换个大房子。“那时候儿子还没有结婚,想着为他买套房子好结婚。”老赵妻子说。

  2002年,老赵以2236元/平米的价格买下了萧山区某小区6幢2单元102室94.63平米的房子,一共是20多万元,当时和房产公司一位姓徐的经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了这套房子我们拿出所有的积蓄,还东拼西凑借了10多万元,才一笔付清了整个房款。”老赵妻子说。

  发现新房有质量问题

  可在交房时,老赵发现新房子地板、天花板都有裂缝,这新房有质量问题,老赵要求退房。老赵的儿媳拿出一份当初双方签订的协议。大意是:

  房产公司同意退房,以3300元/平米的价格收购;房产公司建造第5幢时,给老赵在二楼预留一套房,不高于3300元/平米的价格出售;原先的房屋买卖合同作废。在协议中,有这样一句话:94.63按照3300元/平米相抵,差额100686元(3300元/平米减去2236元/平米再乘以94.63平米)房产公司预留。这是因为第5幢楼紧挨着小区外的一条规划道路,要等这条路修好才能造房子,所以协议上还附着“因政府规划路推迟交付”一句话。

  等啊等 结果等来了愤怒

  老赵一家只好等着第5幢楼造起来。“我们一天天地盼啊,我经常会过去看看那块工地的情况,一看到有新进展,我们都会很高兴。”老赵妻子说,没想到这一等就是8年,去年房子总算造好了,房价也从3000多元/平米涨到13000多元/平米,房产公司却不肯兑现承诺按原来的价格卖,最多只能在13000元/平米的基础上打7折。

  “这么高的房价,再怎么四处借钱也买不起这套房子了。”等了8年,老赵夫妻俩退了休,儿子结了婚,一家五口还是住在50平米的老房子里。老赵家对等来这样一个结果非常愤怒,一纸诉状将房产公司告上了法庭。

  房产公司称协议不算合同

  昨天下午法庭上,房产公司代理律师说:“2003年,谁也没有预见到,谁也没有想到房价从3000多元/平米到13000多元/平米,若要房产公司全权负责,是不公平的。”房产公司认为,8年前的造价和8年后的造价成本都提高了很多,不可能再以当年的价格出售房子。

  房产公司代理人,拿出另一份协议,是当年和赵家协商时一起出具的,一式两份,一份给了赵家,一份留在房产公司,“可是赵家拿着的协议上比我们这份多了两句话:‘94.63按照3300元/平米相抵,差额100686元房产公司预留’和‘因政府规划路推迟交付’。”

  随后,在法官的要求下,房产公司代理人联系了在协议上签名的徐经理,证实赵家这份协议上的这两句话是他加上的。之后房产公司方指出,这份协议中内容不全、具体面积,具体房产都没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必须要具体,否则就没有强制约束力。

  “一系列的交易程序只是一种意象的表明,2003年签的协议,只能表明当时双方有意向,协议紧紧是个邀约,不构成买卖合同。”房产公司代理人辩解说。

  休庭时,记者试图采访房产公司代理人,但被委婉地拒绝了。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房产公司当时签协议的徐经理,但电话无人接听。

  到记者发稿时,该案还没有宣判。


All Right Reserved 铜梁合同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